强化自然垄断环节监管 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中国工程院院士 马永生
油气管网作为国家能源基础设施的核心组成部分,是连接油气资源与终端市场的“大动脉”。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是提升系统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能力、保障市场公平性的核心抓手,其价值直接关联国家能源安全、经济运行效能与民生保障根基。截至2024年,我国油气长输管道总里程已达19.5万公里,管网布局从“单点连线”向“全域织网”加速演进,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安全性、灵活性、多元化日益增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以下简称新《监管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关于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等决策部署的核心举措,也是推动能源法有效实施和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的切实需要。
一、打破油气管网设施垄断壁垒,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新《监管办法》聚焦破除管网垄断壁垒,通过规范信息公开、强化诚信履约、保障无歧视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打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提高能源要素流动效率。这既是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的持续性突破,更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性支撑,为构建“要素自由流动、规则统一透明、竞争公平有序”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体系注入核心动力。在此推动下,未来油气管网资源配置效率将显著提升,增产增供潜力加速释放。
二、加强油气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推进建设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新《监管办法》明确油气自然垄断环节公平开放的范围和运营规则,进一步推动竞争性环节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建设注入关键动能。作为油气领域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的重要制度保障,原《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改能源规〔2019〕916号)实施以来,既立足管网自然垄断属性的客观规律,又通过规范开放行为筑牢监管基础,实现设施利用效率的持续优化,以稳定的管网服务支撑了油气供应安全,为竞争性市场培育创造了前提条件,市场主体对公平开放诉求与日俱增。原监管办法到期后,新办法的公布和实施精确瞄准过去监管实践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使监管具有更完善的抓手和举措,更好服务于市场主体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诉求,加快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X+1+X”的油气市场体系。
三、完善公平开放体制,持续提升公平开放服务水平
新《监管办法》完善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体制机制框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平开放服务水平。新《监管办法》不仅明确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定义和服务基本要求,同时在工作原则中将“统筹规划”提到首位,这一举措极具深意。油气行业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关键组成部分,牵一发而动全身。统筹规划能够从宏观视角出发,综合考量资源分布、市场需求、管网布局等多方面因素,避免因局部利益冲突或盲目、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与市场失衡,更加契合当下我国油气行业新的发展环境和发展阶段。
四、新增公平开放罚则,保障油气市场运行稳定有序
新《监管办法》实现了从原规范性文件到部门规章的层级跃升,这一制度性突破具有重要法治意义。新规特别增设罚则条款,一方面与能源法中公平开放相关罚则形成无缝衔接,构建起上下贯通的法律责任体系;另一方面通过细化处罚情形、明确处罚标准,为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展一线执法提供了清晰操作指引。这一机制创新可有效规范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的开放服务行为,约束公平开放用户的市场参与秩序,通过法治化手段防范管网资源滥用、市场恶性竞争等问题,为油气市场构建起“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制度保障体系,推动形成公平透明、竞争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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